惠心仁术 济民安康!欢迎访问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预约挂号、导医导诊、健康咨询、疑问解答:0752-2166120



微信订阅号

微信服务号

首 页

人才招聘

招标采购
采购公告
变更公告
结果公示
市场调查公示
 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采购公告 > 内容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监测上报管理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点击:1234次

(广州市曦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监测上报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SY22023079)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经公示,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编号:SY22023079

三、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监测上报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5152.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监测上报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2年

17576.00

35152.00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22日至2023年11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现场购买谈判文件。

惠州市第三民医院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每个包组)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谈判文件为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29日10:00。

(注:2023年1129日09: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采中心(桥东学背街1号家属区5号楼1楼办公室)。

(四)商定时间:2023年1129日10:00。

七、商定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评标室(桥东学背街1号家属区5号楼1楼办公室)。

八、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23年1122日至2023年1128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下载纸质谈判文件之日早于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谈判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监测上报管理系统维保项目》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九、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hzdsrmyy.com/(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2-2359003

地址: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121

·上一篇:20231124议价项目公示 ·下一篇: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汤山摆药机维..
关闭本页】【返回页顶



粤ICP备12058833号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总院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1号

东院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东平段176号(惠州市交警支队旁) 

横沥分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120省道横沥段333号

邮编:516002

预约挂号、导医导诊、健康咨询、疑问解答:0752-2166120

双向转诊电话:0752-2359252 / 2359570

院办电话:0752-2359888     

传真:0752-2255119

医院邮箱/院长邮箱:hzsrm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