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就诊者:
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惠医保发〔2024〕38号)的文件要求,“上门服务费”等167个新增项目自2024年9月1日起试行2年。试行期间,医院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试行价格,并报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部门备案。
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惠医保发〔2024〕40号)的文件要求,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3个,自2024年9月1日零时执行。
为保证国家和省市政策贯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知情权,现严格按规定实施公示。
附件:
1.2024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护理费”等173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惠州市)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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