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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就诊者:
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一般诊疗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惠医保发〔2026〕19号)文件内容,现对“子宫扩大切除费(复杂)”等部分项目进行修订,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子宫扩大切除费(复杂)”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
二、修订可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5项(详见附件2)。
三、废止“胎儿血氧饱和度监测”等8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3)。
未落地立项指南的项目继续执行原目录大类说明的内容;已公布实施的立项指南项目同步执行新政策规定的计价规则、使用说明及可收费一次性使用耗材清单。继续执行“患者进入手术室,术前准备就绪后因其自身原因中止手术时,按手术项目标准的5%收取费用”和“手术或麻醉中进行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输血)及所需的氧气费、笑气、器械、低值医用消耗品(如一次性无菌巾、消毒药品、冲洗盐水、一般缝线、敷料、注射器、输液器、钠石灰)等,均不得另行收费”的规定。
另外,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惠医保发〔2026〕20号)文件内容,现对“病毒核酸检测”等通知如下:
一、修订部分检测收费项目并调整价格
“两热”病毒核酸检测按“250403089S-2/1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两热”病毒抗原/抗体检测按“250403035-2病毒抗原/抗体检测”项目收费。检测费用按照检测服务费加检测试剂费合计计算,总费用不得超过30元/人份,其中检测服务费9.5元/人份,检测试剂按照实际采购价格计算。
试行期内的新增项目“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全市医疗机构该项目的备案价要主动调至300元以下。
二、具体要求
我市“两热”检测不区分检测机构类别和等级,实行同城同价,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开展“两热”检测的医疗机构要据实将检测试剂的采购价格计入项目收费,加上检测服务费9.5元/人份后作为本机构该项目的实际收费价格且不得超过30元/人份,试剂采购价格如有变化,及时调整相应检测项目的价格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
本通知自2026年7月31日零时执行为保证国家和省市政策贯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知情权,现严格按规定实施公示。
附件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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