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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自动化药房设备
维保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示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门诊自动化药房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现对其进行市场调研。请具有合格资质的厂家或代理商以自愿为原则主动向医院提供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或代理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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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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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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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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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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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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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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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自动化药房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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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采购,采购周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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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清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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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为产品清单中各种产品的单价汇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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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2023年2月8日-2月15日
调查截止时间:2022年2月15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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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公司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并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响应工作服务,如果不能提供响应服务,将纳入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掺假、以次充好。
三、资料清单(均需供应商盖公章确认)
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自动化药房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市场调查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3);
2.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自动化药房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市场调查报价表(附件2,PDF,盖公章)和市场调研报价表(Excel电子版),不得随意更改报价单项目内容,如有需求请先联系我院;
3.维保服务方案;
4.供应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
6.报价单公司注明的联系人需提供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流水证明或其他佐证为该公司员工的材料(需公司盖章),以防备查;
7.提供证明产品来源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厂家授权书、第三方检测(验)报告等。
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4)。
四、资料提交要求及方式:
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HZSYZWK@163.com,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联系人:总务科 0752-2359828。
附件下载: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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