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心仁术 济民安康!欢迎访问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预约挂号、导医导诊、健康咨询、疑问解答:0752-2166120



微信订阅号

微信服务号

首 页

人才招聘

信息发布
医院动态
公示公告
院务公开
君之健公司专栏
 医院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医院动态 > 内容
关于住院未满24小时医保报销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2-8-3  点击:29846次

近期我院出入院办反映几乎每天都有未满24小时出院的医保病人要求报销,鉴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现向广大群众重申医保相关规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129号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参保人住院时间未满24小时产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门诊统筹的相关规定执行。即选我院做定点门诊的职工一次门诊最高报销金额为120元,未选我院做定点门诊的职工和居民者均不可报销。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住院未满24小时可报销:1、确因病情需要转院 2、病人在住院期间24小时内死亡的。

希望医院各科医务人员及患者熟悉这项保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纠纷。

·上一篇:院歌征集!!!! ·下一篇:区政府周文高区长到我院调研大楼..
关闭本页】【返回页顶



粤ICP备12058833号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总院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1号

东院区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东平段176号(惠州市交警支队旁)

横沥分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120省道横沥段333号

邮编:516002

预约挂号、导医导诊、健康咨询、疑问解答:0752-2166120

双向转诊电话:0752-2359252 / 2359570

院办电话:0752-2359888     宣传科电话:0752-2359810

传真:0752-2255119

医院邮箱/院长邮箱:hzsrm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