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打两建”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就医权益,2012年8月17日在惠州市卫生监督所会议室召开了惠州市医疗机构诚信行医推进会,我院派医务部骨干人员参加了会议。
我院根据会议精神,对以下项目内容进行了自查,并由医院法人代表马显力院长在惠州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承诺书上签名。自查内容包括: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人员注册证书、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本机构内显著位置;
三、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发布非法医疗广告;
四、向患者如实反映病情,提出合理治疗方案,不虚假诱导病情、不虚假诱导治疗、不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与疾病诊断书等医学证明文书;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六、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文/医务部 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