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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更换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市场调研公示

发布时间:2025-9-12  点击:969次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更换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市场调研公示

我院拟采购东院区更换中央空调主机系统,现进行市场需求调查,请有意向的企业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本次仅为市场调研,并非采购招标,医院相关部门将对市场调研情况组织论证,并按项目招标流程完成院内或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一、 调查时间:2025年912日-918

调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7:30

二、 项目需求

编号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材料等)

数量

单位

1

磁悬浮式热泵机组

制冷量:≥2000KW
制热量:≥2200KW
输入功率:≤400KW
综合工况COP:≥5.0
综合工况EER:≥4.0
制冷剂:环保型制冷剂

1

2

横流冷却塔

流量:≥600m³/h
材质:玻璃钢复合材质

1

3

现有冷却塔修缮

更换蜂窝式散热填料
清洗/更换进水滤网
更新高效均布水喷头

7

4

配套水泵及水处理系统

流量:≥500m³/h
扬程:40m
材质:不锈钢/耐腐蚀复合材质
含自动反冲洗及水质监测功能

1

5

控制系统

支持全自动/手动紧急控制、物联网远程监控,
远程故障诊断,实时能耗监测及效能分析,
提供系统监控API

1

6

安装辅材及管道

管道材质:无缝钢管(GB/T 8163)
保温层:B1级橡塑材料,厚度≥30mm

1

(一)服务内容

1.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电气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

2. 项目包含安装拆除旧机组并安全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资产权属为采购人。新机组吊运、安装、水系统管道敷设焊接、压力测试(≥1.6MPa)、系统调试,确保机组运行参数符合技术标准。

3. 施工需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及《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4. 整机质保期服务标准需与该产品出厂市价标准服务一致,同时包括整机5年质保,压缩机及其它核心部件8年质保。

5. 供应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全过程管理及工作安排。

6. 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施工安全及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 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方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8. 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按原厂保修,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12小时内修复。如遇重大故障12小时内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故障报修后两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产品两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须提供备机服务。

9. 质保期内,同一台机主要部件(压缩机、蒸发器、主控板、冷凝器)1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须于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同规格的设备。

10. 安装方案:拆除原旧机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院区内场地;新机吊装至原机房安装。

(二)验收要求

1.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正常试运行一个月,达到要求后,由采购人总务科机电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2.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共同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并负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3.竞标产品必须是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国内一线品牌,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产品来源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厂家检测(验)报告等。

(三)服务期限: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60日内全部完成。

(四)服务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

(五)付款方式:

1.项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系统调试完成并试运行合格后支付65%,质保期满后支付5%。所有付款计划在收到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正式发票后一个月内完成付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办理支付手续。

(六)违约责任及税费

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2.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中标人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4.由于中标人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工作人员违反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产生经济损失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若采购人实际损失高于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中标人需承担违约金无法覆盖的损失部分。

5.采购人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中标人可向采购人加收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改进。

7.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明确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致使守约方不得不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索违约方违约责任,则因追索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包括诉讼费、诉讼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二、报价公司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联系电话,如果能提供响应服务,将纳入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掺假、以次充好。

三、资料清单(均需供应商盖公章确认)

1.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1);

2.市场调查报价表(附件2:PDF版,盖公章;Excel电子版);

3.产品供货和售后服务方案;

4.生产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选填)。

四、资料提交要求及方式:

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HZSYZWK@163.com,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联系人:总务科 0752-235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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