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就诊者:
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相关支付政策的通知》(惠医保发〔2026〕6号)文件内容,我院执行“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等3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加(减)收、扩展项目(详见附件1);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详见附件2);同步废止“普通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6项(详见附件3)。根据《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心血管系统、妇科和器官移植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的通知》(惠医保发〔2026〕7号),我院执行“放疗模拟定位”等项目及相应子项目241项(详见附件4-7);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详见附件8);同步废止“131碘-甲亢治疗”等57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9-12)。
自2026年3月30日零时执行,为保证国家和省市政策贯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知情权,现严格按规定实施公示。
附件:关于3月30日执行综合诊查类、放射治疗、心血管系统、妇科和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