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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惠州市生育医疗保险虽然已经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但是报销条件和基本医疗是不同的,享受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准妈妈在怀孕3个月后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孕妇保健手册4个证件到所在社保局或者社保所备案后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门诊报销待遇:孕妇在备案后只需出示备案回执和身份证即可在定点医院享受部分产前检查报销;
住院报销待遇:
一、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含1年),基金支付比例为100%;连续缴交医保费不满1年的,基金报销支付比例为50% ;
二、参保居民:在二、三级医院住院的,基金报销比例为85%。医保不予报销的项目: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切医疗费用,以及未婚患者的流产、引产、保胎、分娩等费用;(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六)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变性手术的诊疗。(医保部 曹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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