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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从2014年8月1日起,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进行血红蛋白电泳检测的孕妇和地贫基因检测的夫妇两方可以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这也是纳入我市2014年民生实事,同时也作为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之一。
补助对象条件:
1.在我市进行孕期保健、血常规提示需要进行血红蛋白电泳检测的本市户籍孕;
2.夫妇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血红蛋白电泳检测提示需要进行地贫基因检查的夫妻。
补助项目:
1.孕妇免费血红蛋白电泳检测一次;
2.夫妇双方免费地贫基因检测一次。
补助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孕妇血红蛋白检测:
1.孕妇的《孕妇保健手册》原件(封面与首次建卡记录复印留存),封面加盖“免费血红蛋白电泳检查”章;
2.身份证原件和血常规检测报告单(留存复印件)。
孕妇夫妇双方地贫基因检测:
1.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夫妇双方或一方血常规、血红蛋白电泳检测报告单(留存复印件)。(医务部 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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