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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营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化氛围,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联合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卫生科普摄影分会举办“惠仁杯”摄影大赛活动。现邀请广大摄影爱好者用镜头记录下医护人员的辛劳身影,用影像讲述医患之间的真情故事,旨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医护人员的良好风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各参赛人员请按照征稿通知的内容要求,用镜头真实记录我们身边感动的人和事,让精彩定格在瞬间,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
一、活动主题:我的健康我做主
二、主办部门: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卫生科普摄影分会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承办部门:惠州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协办部门:惠州市健康教育所
西子论坛
城市风光网
三、比赛时间: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30日
四、征稿细则
征稿对象:广大摄影爱好者。
比赛项目:分“我的健康我做主”传统摄影组和“精彩瞬间晒我健康”手机摄影组两大项目。
(一)“我的健康我做主”传统摄影组(传统相机、数码相机所拍摄之作品)
作品内容:
1. 反映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作品;
2. 颂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惠心仁术、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风采的作品;
3. 反映医生和患者间共抗病魔,和谐医患关系的摄影作品;
4. 倡导以病人为中心,开展优质护理活动的作品;
5. 反映医院重大活动,如创建三甲、新建大楼建设、医院新环境的摄影作品;
6. 反映医院的服务理念、医疗技术、医院特色以及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的作品;
7. 展现职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的作品;
8. 医院老相片。
(二)“精彩瞬间晒我健康”手机摄影组(任何品牌的手机所拍摄之作品)
作品内容:
1. 新闻纪实类:在新闻现场抓拍到的真人真事,表现医疗救治救护现场的新闻瞬间,或以纪实手法表现新闻现场的照片。参赛作品要反映医务工作者仁心仁术、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采和事迹,反映医生和患者间共克病魔,同葆健康的真情厚谊。
2. 日常生活类:参赛作品要反映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对健康的追求和向往的精神面貌。力求通过手机镜头,以鲜活场景,精彩瞬间、艺术纪实的手法,展现不同家庭、不同群体追寻“中国梦·健康魂”的美好图景,让人们感受人人为建设健康城市做贡献的动人画卷。
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形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形式不限,单幅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限8幅之内。
2. 作品一律上交电子版(如有历史相片请扫描或翻拍成数码相片上交电子版),数码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参赛作品要求300万像素以上,文件大小在3M以上。文件名请以作者姓名和图片主题、联系电话命名,如:《作者+作品名称+联系电话.jpg》。
3. 拍摄时间不限:作品可以是几十年前的旧照片,也可以是最近拍摄的新照片;
4. 参赛作品谢绝使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五、投稿办法
传统摄影组通过医院邮箱(hzsrmyy@163.com)投稿。
手机摄影组通过关注医院官方微信,上传作品。
关注方法:
1. 打开微信,选择右上方“+”点击“添加朋友”,您可以选择“查找公众号”,搜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后添加关注。
2. 您也可以在“+”选项下点击“扫一扫”对着下面二维码进行关注。
微信上传作品方法:
1. 在医院的官方公众微信下面点击右下角的【在线服务】后点击“摄影比赛”进入上传作品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最后按提交即可。
六、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截止后,将邀请卫生摄影协会、省市级摄影协会专家及主要媒体摄影部专家和我院相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
“我的健康我做主”传统摄影组
一等奖 1名 4000元
二等奖 3名 各2000元
三等奖 5名 各1000元
优秀奖 10名 各500元
入选作品 20幅 各200元
“精彩瞬间晒我健康”手机摄影组
一等奖 1名 2000元
二等奖 2名 各1000元
三等奖 3名 各500元
优秀奖 10名 各300元
入选作品 20幅 各100元
以上奖项均颁发国家级摄影比赛获奖证书,可作为加入国家级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所有获奖作者可优先加入惠州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八、作品展示
征集的优秀作品将刊登在院方刊物、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或招贴在医院各走廊中展示,并在城市风光网、西子论坛、惠州市青年摄影家协会网站上专版网页展出。咨询电话:0752-2359810。
九、投稿须知
1. 所有参赛作品、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网站、展览、出版纪念册及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出版纪念册时,使用未入选稿件,按相关标准支付稿酬。
2. 参赛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3. 所有参赛作品不按要求时间提交电子文件及电子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使用标准者将取消入选资格。
4. 大赛获奖作者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行缴交。
5. 作者一经送稿即等于认同上述须知。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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