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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是新婚夫妇家庭的头等大事,关于生育保险的知识亲们更应该详细了解,惠州市生育保险的相关事项有哪些呢?
(一)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后,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准生)证、孕妇保健手册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
(二)惠州市参保职工到市社保局办理,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分局(乡镇社保所)办理。
(三)参保人凭《登记备案表》在定点医院住院生产和产检。
(四)未办理生育备案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五)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市外医院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为1500元。
(六)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不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0%;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后(含1年),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 100%。
(七)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支付:一级医院100%,二、三级医院85%。
(八)市外报销流程:参保人在市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应在终止妊娠或分娩之日起1年准备好:
①医疗费用发票(盖章原件);
②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盖章原件);
③出院诊断证明(盖章原件);
④出院小结(盖章原件);
⑤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无医保卡的提供女方在本市开户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好以上证件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医保部 龚再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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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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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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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
不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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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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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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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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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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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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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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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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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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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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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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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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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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