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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于2015年4月28日在广州举办“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解析会”。
会议由广东省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姚丽平对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做介绍及解读,并有各省级医院专家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收费、新增项目的申报及检验项目的物价管理进行经验分享。
我院财务科物价组和医学工程部均有代表参与本次学习会。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需有国家、省及市的通知文件作为收费依据,严格依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次性医用耗材需依据注册证,判断是否为收费标准规定的、可收费的材料依据。打包收费的耗材应为低值耗材,项目使用、市场价格和使用数量相对稳定。
三、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而需收取的患者自主选择耗材费、特需项目费等,需报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收费。同时,患者自主选择耗材在使用时要对患者做出事前通知,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四、粤发改价格【2015】139号文对纸塑药袋已开放收费,医疗机构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我院物价组也将着手对药袋成本进行测定,并与信息部门进行协商,将药袋收费纳入医院收费系统。
五、医疗机构与独立医学实验室合作项目应在院内有规范的审批流程,并按照本院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及时处理因标本作废、检查报告未及时返回造成的退费问题。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更深入了解了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为未来物价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财务科 李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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