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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政策要求,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2017年3月1日起取消普通门诊成人输液,保留急诊患者输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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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取消?
(1)导致输液不良反应,发烧最常见
静脉滴注的输液反应包括发热、肺水肿、静脉炎、空气栓塞等。其中发热是最常见的一种反应,常因输入致热物质(如致热源、死菌等)而引起,多由于输液瓶清洁灭菌不完善或被污染、输入的溶液或药物制品不纯,消毒保存不良等所致。轻者发热常在38℃左右,停止输液数小时内可恢复正常;严重者初起寒战,继之高烧达40℃~41℃,并有恶心、呕吐、头痛、脉搏加快等症状。
如果输液速度过快,短时间内输入过多液体,使循环血容量快速增加,心脏负担过重,还会因循环负荷过重导致肺水肿,突然出现呼吸困难、气促、咳嗽、咯泡沫痰或血性泡沫痰。
静脉炎是由于长期输注浓度过高、剌激性较强的药液,或静脉内放置刺激性大的塑料管时间太长,而引起局部静脉壁的化学炎性反应;输液过程中若无菌操作不严,也会引起局部静脉感染。空气栓塞是输液时空气未排尽,橡胶管连接不紧有漏缝或加压输液输血无人在旁看守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发症。进入静脉的空气,首先被带到右心房,再进入右心室,病人会感到胸部异常不适,随即发生呼吸困难和严重紫绀。如空气气量少,则被右心室压入肺动脉,并分散到肺小动脉内;空气气量多可引起严重缺氧,导致立即死亡。
(2)过敏反应危机生命
输液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过敏反应主要是过敏原刺激人体肥大细胞产生抗体(IgE),这种抗体如果长时间没有过敏原的再次刺激会被人体免疫细胞清除,当致敏的IgE再次结合过敏原,抗原与抗体结合激活肥大细胞,肥大细胞脱颗粒释放组胺、缓激肽等慢反应物质,导致皮肤瘙痒、组织液渗出等血管病变。此时机体需要清除这些有害物质,释放嗜酸性粒细胞来吞噬清除异物,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3)输液微粒堵塞毛细血管
输液中的微粒质量控制为限度检查,也就是说有微粒是肯定的,无微粒是相对的,只是控制在一定的粒径范围内。微粒包括空气中的烟尘、粉尘,生产过程中的玻璃屑,橡胶瓶盖的橡胶微粒,输液袋、输液管中的塑料微粒,药物结晶及石棉纤维等。当这些微粒被带入肌体,进入血液循环后,易堵塞毛细血管,造成局部组织栓塞、坏死或引起肉芽肿。微粒超标可直接导致病人在半小时内死亡。
需要进行输液治疗的情况
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1)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2)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3)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4)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5)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6)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7)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8)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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