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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在华南农业大学等426家单位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通知》,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博士工作站是吸引、集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在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创新人才高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惠州三院将以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为契机,加快集聚一批适合惠州三院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博士人才队伍,推动惠州三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也为在院的博士及博士后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实现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服务好”,为惠州三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优秀的专业技术队伍中有博士19名,硕士224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267名,硕士导师19名,高等医学院校兼职教师200余名。
优秀的人才队伍保障了医院的高质量诊疗和科研教学水平以及人才梯队建设,促进了专科的持续快速发展。(人力资源部 陈光)
博士工作站设站条件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有关要求,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2.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1. 优先支持建设有“双一流建设学科”、我省高水平建设学科或在华南地区产生辐射效应博士学科点的高等院校设立博士工作站。
2.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3. 优先支持拥有以下机构之一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学科或级别相当的机构。
4. 优先支持建有研发平台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已建立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5.优先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相关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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