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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1年度“优秀医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激励医务人员敬业爱岗、文明行医,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及行风评议活动,经医院研究决定近期在全院开展评选2011年度“优秀医生”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三好一满意”与“流程优化,优质服务”主题活动为载体,结合医院工作特点,以全面提升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为目标,促进全院医护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念,积极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评选,进一步强化全院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技能,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医院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院形成勇争一流、甘于奉献、刻苦钻研、积极进取的氛围。
三、活动组织
1.评选活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马显力
副组长:吴修信 许汉标 陈小凯
成 员: 杨海康 李瑞林 朱伟东 简希尧 罗伟民
郑新金 洪海滨 王海燕 商凤英 叶立新 吴传文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教部办公室。
四、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本院一线工作时间超过一周年的在职员工。
2.评选条件
评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立场坚定,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认真钻研业务,医学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④以患者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医患关系和谐。
⑤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无违法违纪行为。
⑥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⑦本年度外出进修学习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选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推荐人选、初步评选、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确定当选人、表彰六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推荐人选(12月5日-12月12日)。面向全院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工作,主要渠道为:以科室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优秀医生”候选人,根据附表1评选条件,各科室按医生人数20%的比例推荐参加医院评选,高级职称(副主任及以上职称以医院聘用时间为准)人数不超过50%,附表3各科参评名额分配表。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2.初步评选(12月13日-12月20日)。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认定参选资格,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进行初评及职能部门进行评分,并结合人选的科室、职称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非中层人员应占候选人的1/3以上)。
3.候选人公示(12月21日-12月24日)。通过医院OA网站将候选人情况向全院公布,广泛征求全院职工的意见。如有异议,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投票评选(12月25日-12月31日)。评选采取中层干部和全院职工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一轮由全院中层干部投票,评选出20名侯选人员(以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前20名);
第二轮:由全院职工对评选出20名侯选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数最多的前十名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确定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度“优秀医生”人选。
第三轮:从已评选出的十名“优秀医生”人选中再进行全院职工投票评选,以得票数最多且超过80%得票率以上者确定为2011年度“白求恩式医生”;若最高得票者不超过80%的得票率,则当年度“白求恩式医生”空缺。
5.当选人公示(2012年1月3日-1月6日)。通过医院OA网站将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度“优秀医生”、“白求恩式医生”入选人情况向全院公示。
6.表彰(2012年1月)。召开年终表彰大会,对当选者授予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度“优秀医生”或“白求恩式医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宣传。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要对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主任要亲自抓,广泛征求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切实做好推荐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科室要将“优秀医生”评选活动与深入开展“三甲医院”创建工作、“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及“双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真正把德高业精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优秀医务人员评选出来,充分展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
3.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势,调动全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评比活动,将文明优质服务工作逐渐深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大力宏扬,宣传典型。各科室要把评选工作与宣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各科室要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的事迹,及时报送信息,医院通过院报、网站等报道先进典型的事迹,展示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七、奖励标准
1.获得“优秀医生”者每人(共计十名)奖现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在下年度增加一次外出学习机会(参照医院制订的外出学习标准);
2.获得“白求恩式医生”者奖现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名字刻入医院白求恩雕像座杯。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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