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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执行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等事项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2-28  点击:17547次

各就诊者: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检测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等事项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1】21号)文件和《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等事项的通知》惠医保【2021】13号文件要求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执行“250403089S-2/2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项目,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检测试剂盒价格,其中检测服务费由原60元/次调整为50元/次。

为保证国家和省市政策贯彻落实,保证人民群众对相关改革方案的知情权,严格按照规定实价公示。


        附件1: 核酸检测项目调整表

     附件2:各类病原体RNA测定 (实时荧光定量PCR法)项目及价格表(惠州市)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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