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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惠州市“工伤康复定点医院”正式落户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这是继我院成为“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后被惠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惠州市唯一的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
今后惠州市凡是参加广东省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职工,因工伤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需要进行康复治疗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通过后,即可到我院工伤康复中心接受工伤康复治疗。工伤康复患者在我院康复医学科进行康复治疗,将可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我院的工伤康复中心位于市区中心,环境幽雅,交通便利。中心按无障碍理念设计,布局合理,流程简捷,设备高端,功能齐全,是广大工伤病残患者理想的康复之所。中心有康复病区和康复治疗区两大功能区。住院区有床位42张,病房配有中心供氧、床头呼叫系统、自动化直饮水系统、液晶电视、带淋浴室式卫生间等设施;康复治疗区面积约1000平方米,内设康复评定区、物理治疗区、作业治疗区、中医康复区、物理因子治疗区、言语治疗室、康复支具室等。
康复中心现有医护人员30余人,其中主任医师一人,副主任治疗师一人,主治医师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能够全方位开展康复治疗服务。康复医学科作为该院特色重点学科,拥有一支以主任医师、陈小凯副院长为核心的康复专家团队,引进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康复设备,完全达到《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的要求,能为工伤康复常见疾病如颅脑损伤、持续性植物状态、脊柱脊髓损伤、骨折、截肢和关节软组织损伤等十大类工伤患者提供系统、规范的康复治疗。
在未来的三年,医保部将派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工伤保险和工伤康复政策培训,密切配合市社保局工伤科到各医院巡视,将符合工伤康复条件的病人转入我院进行康复治疗,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康复权益,确保工伤康复工作运行和规范管理,促进工伤职工重新回归和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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