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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项目市场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7-9  点击:1487次

我院拟招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单位,现进行市场需求调查,请有意向的企业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本次仅为市场调研,并非采购招标,医院相关部门将对市场调研情况组织论证,并按招标流程完成院内或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一、单位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报名参加本次采购的企业须具备相应的节能审查技术服务能力并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

2.委托单位: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3.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1号

4.项目概况: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工程用地面积约1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7层建筑面积约52200平方米、地下3层建筑面积约17800平方米。现选取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规定,编制项目节能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获取项目能源指标等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负责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报告编制工作全部内容,报告需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能规〔2023〕3号)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用能设备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项目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

2)按照政府要求上报最终版节能报告及其他申请材料,并配合完成专家组审核。

3)向政府申请能源指标审查,配合政府审查工作,协助给选取单位获得政府批复。

5.调查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6日

6.调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17:30

三、公开选取预算审核单位的要求

1.技术要求

(1)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2)出具符合政府部门和行业认可的节能报告给选取单位。

2.服务工期及要求:取得所有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报告的初稿编制,并在选取单位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节能报告,节能报告出具后5天内向政府正式提交全部节能审查文件,如经政府审查,需修改完善的,中选单位应免费负责修改完善。

3.结算计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服务费含报告项目调研费用,编制费用,专家及顾问费用,服务费在政府主管部门正式下发批复后一次性支付。

(2)付款方式:中选单位提交预算编制成果给选取单位,经费经审批到位后,一次性结算。

4.其它条件

(1)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2)确定中选单位后,合同签订前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3)中选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擅自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得到选取单位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选取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委托服务。

(4)中选单位在接到选取单位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单位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或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5)中选单位领取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和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中选单位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中选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中选单位所属员工)。

四、中选单位资格的取消及重新选取中选单位

需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直接取消中选单位的资格,将中选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本需求书重新选取中选单位:

(1)中选单位在接到选取单位的通知后,项目负责人未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单位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或项目相关资料”。

(2)由于中选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滞后,中选单位不能按要求工期完成工作。

五、上述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以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为准。

六、资料清单(均需供应商盖公章确认)

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市场调查表(附件1)和诚信参与市场调研及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3);

2.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市场调查报价表(附件2,PDF,盖公章)和市场调研报价表(Excel电子版),不得随意更改报价单内容,如有需求请联系我院; 

3.服务项目和售后服务方案;

4.生产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

6.报价单公司注明的联系人需提供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流水证明或其他佐证为该公司员工的材料(需公司盖章),以防备查;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4)。

四、资料提交要求及方式:

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hzsyjjk2023@163.com,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联系人:基建科。

附件下载:

附件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市场调查表.xlsx

附件2: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综合大楼节能审查技术服务调查报价表.xlsx

附件3:诚信参与市场调查及诚信报价承诺书.docx

附件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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