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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住院流程及相关业务指引
一、惠州市参保患者
1、不涉及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具体情况,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于就诊医院直接结算。
2、涉及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参保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
(1)《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通知书(意外伤害预受理)》(就医医院盖章确认);
(2)《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查表》(医保中心现场填写);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原件留复印件);
(4)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经调查、审批通过后,按住院报销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在获得批复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涉及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流程
注:惠州参保居民医保中心------惠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
惠州参保职工医保中心--------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
二、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参保患者
1、不涉及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享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对于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参保人员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于就诊医院直接结算。
2、涉及第三方责任则需由个人全额垫付后,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咨询医疗费用是否纳入医保结算。
三、跨省异地就医患者
1、不涉及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需咨询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能否直接联网结算及备案要求。如不能直接联网结算则需由个人全额垫付后,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2、涉及第三方责任则需由个人全额垫付后,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咨询医疗费用是否纳入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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