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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陕西省富平县妇产科医师拐卖新生儿事件曝光以后,我院对此事件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深刻谴责涉事医务人员医德的沦丧、道德的败坏、行为的可耻,一方面医院管理部门也引以为戒,分管副院长吴助理院长助理立即组织我院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的通报》,尤其是重点、关键科室(妇科、产科、新生儿科)的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加强对《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针对此事件,组织对儿科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交接制度和交接流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我院新生儿均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及床头卡,新生儿外出检查、治疗、转科和出院均按制度执行严格查对,有效保障了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安全。
组织妇产科、新生儿科科内学习《母婴保健法》、《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强调患病新生儿的规范处置流程,对患病新生儿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病情及诊断依据,并及时、如实的向新生儿家属介绍病情,医务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置患病新生儿。
医务部进一步规范、完善死胎、死婴处置流程及管理,修订我院《死胎、死婴的处理委托书》,要求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
认真贯彻落实区卫生局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文件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漏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需要,应查验信息采集人所持合法证明方能提供。(医务部 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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