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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参保人定点门诊选择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5-10-27  点击:3483次

 

2016年定点门诊选点将于101日开始,至1231日结束,参加职工医保可选市内任何一家医院做定点医院,居民只可选择二级以下医院做定点医院。

选点注意事项:

1)门诊定点机构一经选定一年不变,可在下一年度进行更改。

2)参保人之前办理了门诊统筹选点手续的,2016年可继续保留原选定点,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31231日之后,医疗机构将不予受理2016年度的医保门诊选点、变更事宜。

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定点门诊只可选择一家医院,住院不受限制。(医保部  龚再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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