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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死亡病例时,偶尔会看到类似"肺部感染"、“不完全性肠梗阻”、“窒息”这样,看似不是特别严重
的疾病,却出现在了医院死亡诊断的列表上面,作为一所三级医院,难道我们的水平仅此而已吗?可是细看整份病历,却发现无论是诊疗水平,还是病历文书书写都没有出现原则性的缺陷,为什么呢?究其原因,原来是死亡主要诊断选择不规范,明明是高风险死亡的病种,却下了一个中风险甚至是低风险的诊断。
所以,对于一份病历而言,主要诊断的选择还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主要诊断应该如何选择呢?
我们先看看什么是主要诊断?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一般来说,主要诊断的选择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如“急性脑梗死”。
2.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如因阑尾炎入院行手术切除,术后病理证实为化脓性病灶,主要诊断应选择“急性化脓性阑尾炎”。
3.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4.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断仍不明确,则以该症状、体征或异常的检查结果作为主要诊断,如“转氨酶升高查因”。
5.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危害程度的临床表现,且本次住院以某种临床表现为诊治目的,则选择该临床表现作为主要诊断。
值得注意的是,疾病的临终状态,如“呼吸、循环衰竭”、“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诊断。
6.本次住院仅针对某种疾病的并发症进行治疗时,则该并发症作为主要诊断,如2型糖尿病患者,因为肾脏并发症入院,主要诊断应选择“糖尿病肾病”。
此外,肿瘤类疾病还应按以下原则选择主要诊断:
1.本次住院针对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选择肿瘤为主要诊断,如“胃癌”。
2.本次住院针对继发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即使原发肿瘤依然存在,选择继发肿瘤为主要诊断,如“胃癌肝转移”。
3.本次住院仅对恶性肿瘤进行放疗或化疗时,选择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为主要诊断,如“右结肠癌术后化疗”。
4.本次住院针对肿瘤并发症或肿瘤以外的疾病进行治疗的,选择并发症或该疾病为主要诊断。
针对产科病历,主要诊断应当选择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某产妇第一胎,孕39周因胎膜早破入院,最后顺产分娩,主要诊断应选择“胎膜早破”,而非“孕1产1孕39周 LOA 顺产”。没有并发症或合并症的,主要诊断应当由妊娠、分娩情况构成包括宫内妊娠周数、胎数(G)产次(P)、胎方位、胎儿和分娩情况等,类似上诉病例,若该产妇为自然临床入院,则主要诊断应为“孕1产1孕39周 LOA 顺产”。 (质控科 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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