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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月初,产科接诊了一位特殊孕妇。她17岁,第一孕(孕39+5周),打算到妇科终止妊娠。在妇科已完善相关检查,还没行特殊处理,次日凌晨,这名孕妇自然进入临产。根据我们妇产科专科的特殊性,孕28周以后的出胎是要到产房的,故将该孕妇转入产科。
早上听夜班医生的交班,才知道这名孕妇原来是在我市某医院产检,孕28周之后多次行B超检查,B超测量双顶径和股骨长所显示孕周不符,头发育要比腿发育小几周,最终B超给的诊断是“小头畸形”。
根据优生优育原则,建议终止妊娠。虽然孕妇才17岁,未婚,但毕竟到这时候胎儿已孕足月,出生后也是一条生命啊!孕妇和她男朋友、未来的家公家婆都不愿轻易放弃这条生命!
这可是艰难的抉择啊,是放弃这条新生命,还是承担万一出生后面临的一个不健康的畸形儿?这可是天底下所有父母都难以轻易做出的决定。而作为医生,因为孕妇及其家属没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决定,我们的工作处理起来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孕妇17岁,属于高危妊娠,她自身的发育仍不成熟,软产道的质地较脆,有可能存在分娩过程中难以预计的软产道裂伤,而出现难以预测的产后出血。经阴道分娩的产程是不可控制的产程,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胎儿窘迫以致死胎、死产。
基于担心新生儿为小头畸形,所以出现上述情况孕妇和家属会同意剖宫产手术吗?
问题真的的出现了,上午9点左右,给孕妇胎心监测下提示胎儿的储备能力下降,可疑存在胎儿窘迫。接下来破膜后见羊水混浊(III°),提示胎儿存在宫内缺氧。因孕妇为第一胎,根据当时的情况孕妇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若是健康的小孩,原则上是建议行剖宫产让胎儿尽快脱离宫内环境。
经反复向孕妇及其男朋友、未来家公家婆交代病情后,他们经过各自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在我们的病情告知书上签上:放弃胎儿,要求顺其自然。
因孕妇是未婚,提供了未婚证,孕妇本人家家属已经在终止妊娠的知情同意书上签上了要求终止妊娠,这是符合我国法律程序可以终止妊娠的,这意味着我们医务人员必须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意他们放弃胎儿。
中午12点30分,剩下我一个人当班,产房传来胎儿胎心音异常。我进入产房,助产士已经做好阴道助产准备。我到产房门口再次询问家属意见,若胎儿出生后无明显小头畸形,而出现窒息,需要抢救的话,家属是否同意抢救。家属给我的答复是因为他们很穷,如果是能花几千元就能治好的话就同意抢救。
这是科学医学,是一个未知数,我怎能给到他们答复花几千元就能治好。产房传来胎儿快要出生的声音。我快速走进产房,心里祈祷着希望出生的是一个健康的小孩。当孕妇屏气用力时,阴道口见部分胎头,我心里暗喜,根据临床经验,我觉得小孩的头不小。终于整个头娩出了,前肩娩出,后肩娩出,出生的是一个匀称的新生儿。新生儿出生情况良好,没有小头畸形,也没有明显缺氧表现。经过我们对新生儿的正常处理后。称体重,新生儿重2.7公斤!
给这个年轻的产妇报喜后,我终于看到了她稚气的脸上露出了笑容。17岁,本该在校园里接受教育的时候,而她却在医院里接受着分娩之痛,还要承受着她这个年龄难以做出的艰难抉择。而且她表现得很坚强,整个产程她都默默地配合我们,没有哭闹。
当我走到产房门口跟她的男朋友、未来家公家婆报喜时,他们表现得异常激动,特别是她的家公,跪在地板上谢天谢地,感谢我们医务人员。此刻,我感觉到,虽然当一名产科医生非常累、非常辛苦,风险性也大。但每当看到健康的宝宝降生,看到产妇和家属脸上的笑容,我就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
当所有人放弃了这条新生命,它却没有放弃自己,它顽强的活了下来。那个某医院医生的一句“小头畸形”,差点扼杀了这条新生命。我领悟到,医生说出来的话分量多重啊,有些时候,一句话有可能决定了一条生命的生与死。(产科 林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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