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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也称药物变态反应,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是一类非正常的免疫反应。免疫反应的异常,无论是过强或过弱,对身体都是不利的,会引起一系列的病变。
有的过敏症状在用药后的数秒或数分钟内就会发生,如胸闷、心跳加速、脸色苍白、脉弱、血压下降等,需立即抢救;有的在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如发热、固定性红斑、水疱、恶心、呕吐或腹痛等;有的1~2周后发生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或水肿;有的甚至在停药后较长时间发生耳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在正常的情况下,身体会制造抗体用来保护身体不受疾病的侵害;但过敏者的身体却会将正常无害的物质误认为是有害的东西,产生抗体,引起身体产生皮肤瘙痒、水肿、休克、皮疹等过敏症状,这种物质就成为一种“过敏原”。药物过敏过程中,这个药物就是“过敏原”。这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大小无关,而与人的过敏体质相关。即某些人因遗传因素或特异体质,可能会对一种或几种药物产生过敏反应。对某些药物过敏强烈的,甚至可以不用注射或服用药物后产生过敏反应,直接仅仅是在闻到或皮肤接触到该药物即产生严重过敏反应,如喉水肿、休克晕厥等。
在过敏个体未接触或未使用可能过敏药物时,其体内无任何异常反应,与常人无任何异样。但是一旦接触到,即可能很快有过敏症状。从某个角度讲,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会有“药物过敏”可能,部分人使用或接触了有可能让其过敏的药物,即知道其对该药物过敏,没有用到或接触到“过敏原”,就暂时未发现对什么药物过敏。
药物过敏反应,预防是关键。
“是药三分毒”,药物可“治病”也可“致病”。不能随便用药,如需用药最好是在医师指导下,力求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在诊疗过程中,医生护士会常规的要问“有没有什么药物过敏”, 如果曾有对某种药物的过敏史,请铭记药物名称,每次就诊必须主动把药物过敏史告知医生,避免使用过敏药物而产生危害;复合制剂药物,应特别了解药物的组成,防止应用药物的组分中含有曾经引起过敏的药物。
一些药物会要求“皮试”,以初步检验是否有过敏可能,请耐心配合皮试。如皮试的药物有过敏可能,不可再用。
要注意药物的交叉过敏和多价过敏现象,某药物过敏,其同类型药物也有可能过敏,如对“氨基比林” 过敏的人,同为非甾体类药物“去痛片”也可能过敏。
切忌用药过多、过乱、过杂,药剂量过大,这可能增加过敏反应可能,危害更大。
长期露天工作的要警惕药物所致的光敏反应。如服用磺胺类药物后又经强光照射,在手、足或头颈等裸露部位发生日光性皮炎或光毒性皮炎。灰黄霉素、奎尼丁、非那根、冬眠灵等也可致光敏反应。
应用药物期间,若出现皮疹伴痒感,突然发生的胸闷、呼吸困难、眼肿、心悸、头晕、出冷汗、恶心、呕吐等现象,应及时考虑药物过敏反应可能,并尽快请医生作出诊断和治疗。(急诊科 林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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