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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参保人申办异地就医小知识

发布时间:2017-1-15  点击:3374次

惠州参保人退休后如需长期居住异地或长期异地工作可提供相关证件到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就医登记手续。

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因病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后,在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可凭|

①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②《异地就医登记表》复印件;

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④住院费用清单;

⑤原始有效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到本人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超出6个月的申请时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保物价办 曹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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