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职工因特殊情况导致医疗保险间断了2个月,这种情形下是否可以申请补缴吗?如何办理?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参保人欠缴或间断缴纳医保费未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可以补缴,补缴后连续计算参保时间。欠缴或间断缴纳医保费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要求补缴的,不予办理补缴手续。再参保的,视同新参保,按新参保的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如需补交中断3个月内(含3个月)的医保费,当前必须是在用人单位参保或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个人参保,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由参保人提供补缴申请书(如当前是单位参保的,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关系科(股)办理。
因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更改,应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个人信息修改?社会保障卡到哪里变更?
当前,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由地税部门负责受理,对于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地税局修改后,再由地税局工作人员提交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关系科(股)修改,修改完后,参保人可到相应的银行重新办卡。
注:为了方便参保人办理转出,参保信息的户籍所在地一栏可由社保局关系科(股)修改。(医保物价科 龚再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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